译文

出色的演讲者要像“娱乐主持人”?

翻译:摩摩 | 2007-03-26 12:26:26 | 阅读4236 | 来源

“不知何故,我觉得演讲者要像所谓的“娱乐主持人”,因为他们很健谈,让观众饶有兴趣,并倍感舒心。” 这是在我有关“幻灯片上需要多少文字(条目)?”一文上所留下的评论,出自一个叫Shunya的日本学生,他即将自己首次的PowerPoint演示。在日本,人们都非常习惯于那些沉闷的学术或商业演讲。因此这看起来也不让人吃惊,这名日本学生会把一场生动迷人的演讲说成出自一名“娱乐主持人”之口。

这就提出了一个问题: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最好的演讲者就是“娱乐主持人”?我们必须小心“娱乐主持人”这种提法,因为这能带来很多联想,都是那些严肃的商业人士所希望避免的。“娱乐主持人”一词其中包含着诸多同意词汇,比如:“散心”、“解闷”、“休闲活动”等等。这都不能让我们把通常意义上的商业演讲联系起来。

但是“娱乐精神”可以引申很多非常恰当的词汇,比如:吸引人的、动情的、夺目的、可乐的、有趣的、有魅力的、引人入胜的、令人激动的、醉人的、鼓舞人心的、令人关注的、活泼的、动人的、尖锐的、无价的、煽情的、刺激的。我们应该感到幸运,如果有一名观众用以上一个或者多个形容词来描述我们演讲的时候。

因此,作好的演讲者不必像“娱乐主持人”?是的,永远不,除非你的直接目标仅仅只为逗乐观众而已。作好的演讲者必须要有“娱乐精神”?是的。我认为其实所有精彩的内容正好遇上目标受众的时候,演讲一定是令人愉快的。你说那只是些资料毫无趣味(或者令人兴奋、煽情等等)可言?那么。正如上面所说,你的资料不对(或者受众不对)。

如何让现场演讲超越你的文字内容(数字、资料、实例、示意),显示更多的价值这也是一个关键问题。否则,让人们聚集在一起的用意何在?如果你说让观众们与你有更多的互动,而不仅仅停留于你那些演讲的字面内容,这是毫无道理的要求。那么就节约大家的时间吧,只要发送Email或者PDF文件附上你的观点和资料即可。优秀的讲演者知道,内容(数据、证据、逻辑)只是真正的世界级讲演的必要条件,而非充分条件。

【本文翻译仅为外语学习及阅读目的,原文作者个人观点与译者及译言网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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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共有16 条评论:

1楼 lawrence 评论于 2007-03-26 16:28:00

最后一句刚好译反了:

原文:Good presenters know that the content (data, evidence, logic) is a necessary condition but not a sufficient condition for a truly world class presentation job.

我试译如下:优秀的讲演者知道,内容(数据、证据、逻辑)只是真正的世界级讲演的必要条件,而非充分条件。

2楼 lawrence 评论于 2007-03-26 16:34:27

另外 entertainer 就是“艺人”。他们未必是主持人,变魔术的、说相声的,唱歌跳舞的,都可以叫 entertainer。

我完全赞同作者的观点。我认为应该制定一条法律,把那些坐在笔记本电脑后边念稿子放幻灯片的讲演者全部驱逐下台。另外由于这里跟翻译有关,我也提议再制定另一条法律,把那些作交互口译时只顾着看笔记,与观众毫无眼神交流的译者也都赶下台。

3楼 小狼诺夫 评论于 2007-03-26 17:46:10

lawrence兄是从事口译工作吗?感觉专业性很强,佩服。的确演讲是一门艺术,必须烂熟于胸,然后随意发挥。在学校时那些老师做的讲演很多都让人厌烦透顶,当然我们没有清华北大大学的学生那么民主,也只有强忍。

4楼 lawrence 评论于 2007-03-26 18:10:56

小狼,口译笔译我都做。其实口译不像公众想像得那么难,或者说,口译真正的难度,不在于公众想像得那些。

5楼 摩摩 评论于 2007-03-26 21:51:41

谢谢专家指点,已经更正。:)

6楼 摩摩 评论于 2007-03-26 21:54:35

另外:因为考虑到艺人也有手工艺者或者高雅艺术的一些从业人员,所以想让大家更明了些,所以就直接翻成“娱乐主持人”。希望专家继续指点。。。:)

7楼 lawrence 评论于 2007-03-26 22:01:22

艺人也有手工艺者或者高雅艺术的一些从业人员?是这样吗?治沙我不会把古典音乐演奏家叫“艺人”。这里可能有南北用法的区别。在广东,艺人指的就是 entertainer;在北京,或许还包括手工艺者,但应该不会包括所谓的“高雅”艺术从业人员。

8楼 lawrence 评论于 2007-03-26 22:02:11

对不起,上帖中“治沙”应为“至少”。

9楼 摩摩 评论于 2007-03-26 22:02:46

收到~~~
:)
嗯。

10楼 花花 评论于 2007-03-27 10:14:51

想到steve jobs

11楼 孙小小 评论于 2007-03-27 22:05:25

同意entertainer翻译成艺人

这是摩摩在presentation的第一篇翻译吧?欢迎欢迎,加油加油!

lawrence:
你做的口译包括同传么?

12楼 lawrence 评论于 2007-03-27 22:15:08

包括。

13楼 花花 评论于 2007-03-27 22:21:42

牛牛牛
译言的信件系统有问题嘛-_-|||老是寄到我信箱,很烦躁捏

14楼 孙小小 评论于 2007-03-27 22:31:41

lawrence,那口译,或者同传的真正难度在哪里呢?

15楼 lawrence 评论于 2007-03-27 22:42:29

难度因人而异吧。可能有的人会觉得”与讲者同步“这一点很难,但其实这是可以通过训练获得的一种能力。正统的学院派训练都会从所谓的”shadowing“开始,就是跟着原讲者,不译,以源语言同步重复。我想普通资质的人,只要有心练习,迟早都可以解决同步的问题。

我觉得有一点可能很多人没搞清楚,口译和笔译有一根本区别,可以从它们各自的英文原词上看出。口译之所以要叫 Interpretation 而非 Translation,原因就在于它更接近于一种诠释,口译员的工作是把演讲人说的内容”解释“给不谙原文的听众,这自然比”翻译“有着更大的自由度。

事实上,对翻译(笔译)来说,重现原文的风格语气与传达原文的信息一样重要,但对于口译来说,传达信息的重要性远高于风格语气之类的问题。好的口译者,必须不但对原文内容有所了解,对于自己的听众也要有足够的认识,在必要的时候,为了便于听众理解,口译员完全有权利而且应该做一些”添油加醋“的工作。

16楼 孙小小 评论于 2007-03-27 22:52:27

谢谢lawrence的细心讲解,我明白你的意思了。

另外,我非常同意你的这段:
“我完全赞同作者的观点。我认为应该制定一条法律,把那些坐在笔记本电脑后边念稿子放幻灯片的讲演者全部驱逐下台。另外由于这里跟翻译有关,我也提议再制定另一条法律,把那些作交互口译时只顾着看笔记,与观众毫无眼神交流的译者也都赶下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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