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这取决于“你”是谁。如果你是一位聚合者(aggregator),那么,当然可以。但是如果你是长尾上大多数的小生产者,想要得到直接的收益还是比较难的。受到Walleywag的这篇文章的提醒,我发现这种现象的最大的一个误解就是长尾可以让个人默默无闻地致富。这是这篇文章的关键部分:
对于Chris Anderson的长尾,即个性小商店也可以在Internet上生存的理论,我开始有了疑问。一个郁闷的发行人抱怨说她赚的钱总是比Google可以给她邮寄支票的下限要小。并且,每当她挣到钱,Google就提高了付费的下限。[她写道:]"2004年末,2005年初当我开始使用Adsense的时候,下限是$25,当我马上就要到$25的时候,他们把下限提高到了$50. 现在我的帐号有了$45了,下限变成了$100。的确,我的站点访问量非常低,但是有多少站长正在被Google压榨?按照长尾理论的主张,Google将有千百万的未付广告费。
首先,让我们看看长尾真正的意义。简而言之,它包括两部分:A) 如果你能够大幅度地缩小生产和分发的成本,你就可以提供多得多的门类。 B) 当人们有了更多的选择和个性化的组织工具,他们就会从中获得个性化的乐趣,而不用固定在传统的畅销商品上。
长尾市场中,点击量在文化方面失去了垄断地位,因为很多小众产品登上了舞台,少数派也参与了规则。
在长尾市场,有三种基本的参与类型:消费者,聚合者和生产者(身兼三职也是可能的,他们并不冲突)。他们的主要作用为:
所以可以答复Valleywag引述的发行人,长尾没有保证你说可以从Adsense里面致富。如果你做的事情有意义,它可以保证说你可以被更多人注意,可以拥有更多的声誉和阅读量。但是把这些非金钱财富换成真金白银还需要你自己的努力,并且你可以选择很多条路来实现(比如更好的工作或者提供咨询)。
Google是典型的长尾聚合者。通过制定最小付费门槛,它找到了一条清晰的促进长尾上的广告商、广告和广告驱动的发布者的经济发展的道路。如果这条道路不能让长尾上的发布者满意,这意味里面存在着广告网络的竞争机会,以一不能盖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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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雷声大雨点大 评论于 2007-01-05 03:48:14
2楼 happybird 评论于 2007-01-05 09:41:50
3楼 blackbird06 评论于 2007-01-05 12:20:33
4楼 吴拓邦 评论于 2007-01-08 13:46:52
5楼 socrates 评论于 2007-01-12 16:2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