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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訃聞] 攝影家海倫•樂薇

翻译:venation | 2009-04-28 00:59:56 | 阅读1267 | 来源

 

 

 [訃聞] 攝影家海倫·樂薇

Apr 8th 2009 From The Economist print edition

紐約時報攝影家,海倫·樂薇(Helen Levitt),三月二十九日離世,仙壽九十五。

 

 

海倫·樂薇(Helen Levitt)終其長壽的一生,許多人都要訪問她的攝影作品,但凡是公開訪問的邀請,她都推辭掉了,自謙道「我拙於言詞。我用照片溝通。」或「要是我能說得出來,我就不用拍照了。」

 

結果除了攝影的專業圈子裡、和她的撲克牌圈子裡,外行人知道她大名的寥寥無幾,不過她也無所謂。她只和自己的寵物虎班貓賓奇獨居,生活獨來獨往、桀驁不馴。海倫·樂薇過世後公開的唯一遺照,臉看起來不太醜,頭髮有點亂蓬蓬,唇膏擦得滿厚,眉頭好像要發皺;拍照當時大約五十多歲,好像被相機激怒。

 

 

比較緊追不捨的採訪記者,會跟蹤她到第十三號東街的棕色老舊公寓的四樓。她在這住了大半輩子,即便是已經罹患了坐骨神經痛和終生的內耳失調,讓她總是頭暈目眩,但是爬公寓的樓梯還是難不倒她。不過在她晚年最後的十年,她的寶貝萊卡相機對她來說,已經變有點太重,只好換成康泰時自動相機,作這決定可讓她倍感艱辛。1935當年某天,就是不折不扣的攝影大師亨利·卡蒂爾-布雷松(Henri Cartier-Bresson)啟發她用35釐米的萊卡相機在布魯克林的碼頭區攝影。布雷松大師本人也是海倫·樂薇攝影作品的重量級仰慕者。不過她覺得,任何將她和布雷松的相提並論,都是不倫不類的。

 

海倫·樂薇通常都到紐約的西班牙城和下東城攝影取材;在19301940年代,用銀明膠沖洗出黑白相片,或是在19601970年代,用彩色染印沖洗出彩色照片,這兩段時期中間,她還一度投入電影拍攝。她的主題恆久不變,都是紐約街景;除了1941年曾到墨西哥市旅行,此外她一生找不到更合意的攝影主題。

 

她特別的品味,又相當粗獷勇敢。她的攝影天地就是破敗的街道、斷瓦殘垣的建築廢墟、倉庫、垃圾滿地的門前台階;破碎的都市天空、草木不生的城鎮街道,使得攝影風格略帶譏誚。1938年她和霍柯·依凡(Walker Evans)交往密切,並擔任他的助理,當然也借用他的相機,當時依凡總是害怕和她一起深入那些破敗的住宅區。她鏡頭裡的那些遊蕩的年輕男子,穿戴著時興的努特西裝和軟尼帽,明顯散發著威脅的氣息,不過她通常拍攝回來的,都是一些三姑六婆,和她最喜歡的,隨處塗鴉的兒童。她會利用直角取景器趁他們渾然不覺時按下快門,甚至依凡還教她如何在地下鐵擦肩而過的瞬間攝影。

 

  

      

 

 四處皆然

 

海倫·樂薇出生於布魯克林,當時父親是針織衣物批發商。她從小立志朝更藝術的職業發展,不過發現自己沒有繪畫的天份;有一陣子她接受芭蕾訓練,因而對人體姿勢的肌肉線條和兒童天真自然的動作培養出審美眼光。高中休學後,她到弗洛里安·米契爾(Florian Mitchell)的商業人像攝影工作室的暗房打工,週薪僅僅六美元而已,可她卻從此對攝影上了癮。

 

她認為,要拍出好照片,完全只憑好運氣。不過她的紐約人直覺,好像可以告訴她去哪裡等到好運氣。例如一輛破車,會很快吸引人們爬進車底下、從車篷偷窺,或是到車尾努力推推看。又例如,人行道上一張藤椅,會吸引到一位抽煙看報的老人家,或是一位在酷暑下奄奄一息的、穿著寬鬆家居服的胖敦敦少婦坐上去。運氣夠好的話,還有滿身肥皂泡泡的雜種狗或是捲毛狗跑出來。貨車後廂開開的話,看得見送貨員擦試著一堆堆的布袋,或是擠在一綑綑粉紅或藍色的布料中間打盹。任何廢棄的事物──像是茶葉木箱、落地鏡框、空屋的門柱前廊,很快就聚集了一撮小孩跳進去、爬上去、打打鬧鬧、千奇百怪地伸展發揮他們小小的身軀。

 

 

 

 

 

 

 

她的照片也不取名。大部分的照片就貼上「紐約」或是年份的標籤。這些照片不需要再註解,它們的意義就是「你看到的樣子」。有些照片的背景拍到某些海報、塗鴉、看板,就似乎帶點註腳的味道,像是「義大利麵特餐25美分」、「禁止張貼」、「每天現烤的核果」、「樓上有售針線鈕扣」、「比爾瓊斯媽媽真討厭」。她利用最早的第一台二手相機和攝影主題,都是兒童在人行道上的粉筆塗鴉,她也不對這些塗鴉多作臆測,只是欣賞這些塗鴉的構圖之美。

 

 

 

 

 

 

1960年代,海倫·樂薇獲頒兩次古根漢獎金,她便開始拍攝彩色的街景。沖洗彩色照片相當困難,很快令她感到身心俱疲,而且她拍攝的街道,也逐漸物換星移,原本會在街頭玩耍的兒童,都回家看電視去了。不過原本她黑白照片中的美感和質地,到彩色照片中仍然相得益彰。泡泡糖機中五彩繽紛的糖球,映襯著小女孩的洋裝;或是商店櫥窗的邊框,配襯著紅色細跟的高跟鞋;她拍攝的老舊破車,如今變成灰泥粉牆邊的火紅怪物;從她的相機鏡頭看出去,綠色的門廊會走出穿著毛海、或是戴著粉紅髮捲、或是橘色條紋襪的女孩。

 

 

 

 

 

她對自己作品的評價並不高。雖然她那些原版沖洗出來的相片如今叫價高達好幾萬美元,她仍任憑這些相片藏在自己公寓裡堆積如山的箱子裡,標籤寫著「一無是處」、「四處皆然」。當初她開始攝影,懷抱著藉由照片訴說社會主義道理的夢想,不過後來因為布雷松的忠告就放棄了。有些她自己不得不承認的「攝影佳作」,她認為這些作品的藝術價值,來自於攝影對象的本身,正如紐約市本身就是一座生機盎然、才華洋溢的藝術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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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共有1 条评论:

1楼 Andy Lee 评论于 2009-04-28 17:14:53

纽约时报的图片是我看过质量最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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