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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读经典:《杀死一只知更鸟》

"它"什么坏事都没做,只是用心给我们歌唱。---《杀死一只知更鸟》 有时,小说被称为“重要”是因为其教育意义——就像一方良药,虽然苦口,难以下咽,但却对怯病有好处。而最好的小说则是虽然重要但却不像苦口良药,这类小说涉及广泛,幽默机智,但却不忘轻松幽默给人娱乐,又能塑造有血有肉的角色。哈珀•李在《杀死一只知更鸟》中的成功正属于这第二类。

很多年之后,当我重新捧起《杀死一只知更鸟》这部小说时,我才明白为什么这部小说被视为‘一部重要小说’。十一岁那年,当我第一次拜读它时,我被小说的故事深深吸引:童年的神秘感,树洞里出现的稀奇玩意,还有与一位外地来度暑假的朋友一起调皮嬉戏的情景。我非常喜欢小说叙述者身为女孩却有着非常男孩气的名字——斯各特。我也喜欢她活泼毫不多愁善感的性格,她的伶牙俐齿,她的口若悬河,以及她的幽默风趣。

她笔下的“斯各特”是我眼中的完美偶像。斯各特那善解人意的哥哥杰姆也与我的兄长奥凯很相像,我和他形影不离,就像是他的快乐影子,还有主人公所在的美国南方小镇梅岗,也与我那位于尼日利亚东部的家乡尼苏卡很相仿。小城家家不须设防,也有一个受谣言包围的奇怪家庭,有等级的分化,也有等级的归属感;总而言之,是一个虽然自负但却安全的地方。小城梅岗也远没有我的家乡那样复杂,它的简单让人着迷,比如小城里的那些野孩子可以好几周不洗澡,而为保证严守秘密小伙伴们会向手掌上吐口水。

小说虽然行文平淡,但却非常诙谐有趣,经常会有让人捧腹的场景,如斯各特的老师在发现她识字时的惊恐表现。十一岁时,我满心欢喜地阅读这本小说。或者说,我是满怀喜悦地阅读了小说的第一部分,而只是匆匆浏览了第二部分。这或许是因为我还年幼无知,不懂得小说体影射的社会和政治问题,或者我对第二部分中小镇上的人集体罪恶还没做好心理准备——小说第二部分主要通过斯各特和她哥哥的视角讲述了身为律师的父亲为一位被诬强奸一名白人女人的黑小伙作无罪辩护的故事。如果说小说第一部分只是影射了种族主义,那么在第二部分,种族的不平等得到了野蛮的渲泄,小城梅岗也从一个尚可原谅的封闭小镇成了一个恶贯满盈、种族主义猖獗的大粪坑。

成年之后当我再重读这部小说,我更加理解它,并钦佩小说对美国宗族主义的三个方面洞若观火的描述:种族,阶级和宗教。当代美国小说家中很少有人能像哈珀·李那样对社会问题有如此广泛细致的关注,而能像她那样信心满满地反映相关问题的作家则更少了。现在,很多反映种族主义的作品都遮遮掩掩地通过讽刺来表达,或是是抒情意味过浓,给人无病呻吟的感觉,像气体一样无力。李则拒绝躲在唯美的笔调后面不去刺痛真正的社会脓包。她的行文优美平稳,平淡清澈,她满可以绕绕弯子,不直面宗族主义这类棘手问题,但她没有,她选择了勇敢面对。
另外,哈珀也没有在这部小说中塑造完美无缺的圣人形象——尽管阿提克斯·芬奇比较接近。她赋予所有角色复杂的色彩,所以虽然我们从斯各特那可爱的口吻中知道芬奇家很痛恨种族主义,但是我们却不能忘记斯各特和她的家庭因为是白人而获益。当他们的暑期玩伴迪尔因为黑人在法庭上受到非人的责难而倍感沮丧时,斯各特说:“他只是个黑鬼”,那肯定的神气让我们感觉到她也是南方这根深蒂固的种族不平等的一个小帮凶,而这一切只是因为她也是白人。斯各特并没有想到去怀疑这一切,当她看到四个黑人成年人在法庭里为白人小孩让座时,也觉得这是理所当然的。对我来说,小说中最感人至深的一句话出自无辜的黑人汤姆之口。在被问到他既然认为自己无罪为什么还感到害怕时,他市这样回答的:“如果你也是像我这样的黑人,你也会感到害怕的。”短短一句话道出了哈珀·李所质疑的整个社会弊病,即黑人就是罪恶的同义词。

作为记录美国南方作家的另一个主要代表,威廉·福克纳对种族主义的态度就像它是不可避免的,上天早就安排好,而作家的任务就是通过小说去描述和表现这些种族主义。哈珀·李则以很激进的笔触告诉我们,种族主义并非必然,而种族主义的基础也是值得质疑的。她笔下的那些儿童角色在反应政治层面的冲突时虽然给人感觉有点滑头,但是他们的孩童形象还是很丰满的,并不是一帮有着小孩躯体的成年人在讨论严肃的政治问题。我们能很真切地感受到她的愤怒,她对荒唐可笑的社会现象的捕捉也很敏锐,但是她所反映的所有社会问题还是在非常好的人性探讨中体现出来。

在美国,种族主义可以说是最严重的罪恶——小说中也是这样描写的——而阶级歧视是第二大罪恶。在小说中,梅岗小城似乎没有中产阶级的黑人,或者说,即使有小说主人公斯各特也并未碰上,但是白人世界的阶级分化却是异常明显的。尤厄尔一家之所以可鄙,既因为他们是种族主义者,也因为他们是小城的人渣代表。他们领取救济券,从不洗澡,却为能成为比他们地位优越的白人的谈资笑料而自我陶醉。诬陷黑人强奸自己的白人女孩,因为受不了庭审时律师对她的彬彬有礼的问讯,转而认为自己受到了嘲弄。穷苦孩子的标志非常明显,其他孩子也都非常清楚谁家的地位较低。

上层人则饱受社会优宠:多尔弗斯·雷蒙出身世家,是个富有的白人,更喜欢与黑人为伍。但他却没有像与黑人为伍的下层白人那样受到排挤,因为他有钱有势。

虽然小说中未有详细的描述,但是我们能从李笔下的南方人眼中看出他们对美国北方的印象。在南方人眼里,北方佬自命不凡,总认为自己比南方人优越;在南方人眼里,北方是白人与黑人奴仆的杂种后代的收容所,因为那里对这类人更加宽容;在南方人眼里,北方因为赢了南北内战引起南方的普遍不满。

有时,小说被称为“重要”是因为其教育意义——就像一方良药,虽然苦口,难以下咽,但却对怯病有好处。而最好的小说则是虽然重要但却不像苦口良药,这类小说涉及广泛,幽默机智,但却不忘轻松幽默给人娱乐,又能塑造有血有肉的角色。哈珀·李在《杀死一只知更鸟》中的成功正属于这第二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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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被问到他既然认为自己无罪为什么还感到害怕时,他市这样回答的:“如果你也是像我这样的黑人,你也会感到害怕的。”